保险公司或扩大定价自主权
记者从中国保监会的官方网站上获悉,在此次车险联席内部大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出席会议并就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发表了看法。陈文辉在谈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时指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合理调整机制缺失”,并谈及了许多改革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想法。
据报道,此次定下的改革方向为把定价模式调整为按车型定价,这也是目前欧美保险市场普遍采用的车险定价模式。“比如说两个人都是一辆30万元的车,一个现代一个是奔驰,现在保险报价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改革后就不一样了。”一位保险业人士向记者解释到,如果按照这种思路来改革的话,将按照不同的整车配件零整比系数、出险率、赔付率等一系列因素来定车费率。也就是说,作为豪华车的奔驰的零件肯定要比现代的贵,那么将来即便两辆都是30万元的车,但相应的奔驰的车险要更贵一些,不同的车型车险价格会有明显的不同。
其实这种改革思路,实际上也反映了目前车险定价制度的弊端。据了解,在今年上半年公布的国内49家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公布的2013年年报中,除了人保、平安、太保三家上市险企实现承保获利外,其余46家上市财险公司的车险承保全部宣告亏损。其中的一大原因,就是现行的车损险费率体系中缺少重要的车型风险因素,相同售价车辆的保费相同,但实际上不同汽车的零整比很不一样。
所谓零整比是配件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即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就在今年4月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首次披露了18种常见车型的“整车配件零整比”和“50项易损配件零整比”两个系数。而某些车型的整车配件零整比系数十分惊人,达到了12倍。
陈文辉还在会上表示,在费率方面,应以市场化为导向,赋予并逐步扩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拟定自主权。“由于大数法则是商业车险费率测算的基础,为了防止个别保险公司出现大的定价偏差和定价风险,行业应该制定一套综合性、多年期的商业车险损失发生率表供业界参考。”而对于商业车险保费中的其他构成部分,应将拟订自主权逐步交予市场主体。据了解,目前并没有明确列出车险费率改革的具体时间表,但如果改革成功,将涉及千千万万车主的切身利益。
猜想一:将倒逼车企降低“零整比”?
根据此次的改革方向,将来不同的车型车险定价将会有很大的不同。也就是说,人们在考虑买哪款汽车的时候,不仅要考虑车辆的价格以及日后的售后维护价格,还要考虑这款车的车险高不高。要知道,根据今年公布的“零整比”调查结果中显示,18个车型中系数最高的为1273%,最低的为272%,最高值是最低值的4.7倍。如果仅按照这个系数去推论的话,不同的车型将来的车损险价格很可能相差不止一倍,甚至数倍。
这样一来,难道车险不会成为人们购车时的一大考虑因素之一?当然,不同的车企在零件、成本、利润率等都不一样,竞争力也不尽相同,也许不可能轻易就调整“零整比”,毕竟这涉及到整个车企的生存根基。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如果因为车险太高的问题造成难以吸引车主购车的话,无疑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因此,这无疑逼着车企要在这方面想想办法,例如把车险列入购车优惠的一个新选择。而对于那些“零整比”较低的车企来说,则可以“坐享其成”了。
猜想二:个人也成定价因素?
据报道,这次车险费率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人”的因素。也就是说,车主的违章次数和车辆的出险次数等,都将成为重要的车险费率定价指标。将来,违章记录和车险费用有望挂钩。
因此,如果车主有不良的驾驶习惯,不仅会付出违章的罚款、扣分代价,还要个人承受更高的车险保费。而如果车主能够培养出良好的驾驶习惯的话,第二年的费率也会相应降低。据了解,国外像德国等国家,也已经将个人的驾驶习惯列为车险费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当然,车辆的出险记录也依然会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而这在现行的制度上也已经现实挂钩了,即如果上一年没有出过险,则下一年继续投保时可享受一定的折扣。
猜想三:或可解决“高保低赔”现象
如果一辆车因交通意外致车辆全损,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表示只能按照车辆目前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你会不会感到不公正?但实际上,现实的状况确实如此,这也就是一直被人们所诟病的“高保低赔”现象。现在车主购买车损险时,往往都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来投保,但当车辆一旦出现全损,保险公司却只能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格理赔。当然,这也是有原因的。据了解,车辆全损并不是经常出现的现象,但对于经常出现的部分损坏现象来说,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新零配件修理进行赔偿。
而此次如果改革之后,由于是按照实际的“零整比”等原因来定车险,可以更加精确,因此许多媒体分析或可解决“高保低赔”的现象。但实际能够解决多少?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知道的是,如果一辆车的“零整比”即零件等维修成本越高,需要支付的保费也就越多。
(编辑:马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