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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日,苏州太仓试行商品房“以旧换新”条例。
值得关注的是,该条例针对的是面积<144㎡商品房之间的置换,且限定在国资房屋范围内置换。
2、江苏南通居民可以和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待经纪公司售出旧房后,房款抵作购买新房的首付;如在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除认购意向书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南通市住建局局长王开亮表示,出售旧房日期与购买新房日期相差365日内的,还将额外进行补助。
3、南京以发放补贴的方式,提振激励房屋流通,每个区都有,但补贴力度和条例有区别。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还有徐州、淄博、济南等10多个城市陆续推出了“以旧换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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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一箭三雕”,但目前不宜扩大范围
我认为,“以旧换新”是一大招。“以旧换新”对旧房的出售有“兜底机制”,这使得换房的确定性增加,无论是通过收购再置换,还是给予补贴等方式,都是鼓励和帮助已有住房的居民卖旧换新,释放潜在需求。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张化学认为,当下消费者对于住房的要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短期来看,“以旧换新”政策有利于畅通一二手房链条,提高楼市活跃度;但住房的“以旧换新”比起家电、家具等各方面操作难度要大很多,目前大范围推广并不现实。未来,或有更多城市参与,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