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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来源:无锡高新区城建集团  浏览次数:16755

广大市民朋友:


为满足广大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市民居住品质,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现推出 “以旧换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及参与楼盘公告如下:

 

01“以旧换新”的形式

按照“市场化、双向选择”原则,城建集团指定主体收购高新区自有物业的居民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居民同步在城建集团旗下指定楼盘购买新房。

凡在高新区范围内拥有自有商品住房的居民(居民个人征信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且有权处理该套旧房),在活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以旧换新”业务。

02“以旧换新”报名须知

(1)存量二手商品住房(不包括宅基地房屋、房改房、商业物业、商住和商办房屋)须位于高新区,应具有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并确保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属争议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2)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在置换过户之前,必须结清相关使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且在三方协议约定时间前达到空置交房状态,同时完成精保洁,户口限时迁出。

(3)支持一换一、一换多,即一套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可以置换参与“以旧换新”业务项目的一套新房或多套新房。

(4)存量二手商品住房置换总价需不高于新房购买价的60%。超出部分不予折现、退还,置换新房房源总价剩余款项可现金一次性支付,也可按揭贷款支付(需符合银行贷款要求)。

(5)支持直系亲属(三代以内)间的“以旧换新”业务。“以旧换新”业务申请人应当为存量二手商品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可指定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作为新房实际购房人(例如存量二手商品住房的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置换新房的合同主体可以为子女)。

(6)对已经成功置换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原住房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确有居住需求的,可向城建集团指定收购主体申请租赁,具体条件互相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7)首批次“以旧换新”报名时间:

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

本次报名截止后,后续批次“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及报名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另行更新发布。

(8)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均可。

线上通过“无锡高新区城建集团”公众号,扫码报名登记。

微信图片_20240830160840

线下报名地点及首批次“以旧换新”楼盘为:


新发朗诗·熙樾府 绿色人居体验中心

致敬奔腾向上的力量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泰伯大道与新阳路交叉口西北侧

电话:0510-88882777

微信截图_20240830160858

 


新发绿城·凤鸣雲庐 宋式美学生活馆

难得低密 纯墅以藏

地址:新吴区至德大道与至贤路交汇处

电话:0510-88882666

微信截图_20240830161051

 

03“以旧换新”相关流程

 

 

(1)报名登记通过资格审核后,将通知客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存量二手商品住房产证原件,到意向换购楼盘营销中心填写《存量商品房置换申请表》并缴纳意向金10000元。

(2)置换客户需配合收购方工作人员上门查验房屋情况和如实告知房产信息情况,并授权收购方工作人员查询房屋的登记簿信息。

存量二手商品住房是否符合置换条件,由存量二手商品住房收购方最终审核确定,经城建集团指定收购主体审核通过的符合置换条件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将进入评估环节。

城建集团指定收购主体与置换客户就评估结果达成一致后,根据“以旧换新”政策规定及法律规定签署相关文书。

(3)达成交易意向后,置换客户需按照政策规定签署各类文书,及时完成新房签约与旧房过户,按照签约文件内容承担义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4)“以旧换新”具体操作细则,请咨询首批次“以旧换新”参与楼盘营销中心。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城建集团所有。各方权利义务以后续签署的“以旧换新”相关协议为准。
 

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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